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11月4日电 据政府新闻处称,做出这一决定是为了遏制煤炭价格的增长速度,在2022/2023年秋冬季节及时稳定地向民众供应煤炭。
基于此,并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内贸易法》第11条、《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第13条和第17条,决定对吉尔吉斯共和国的煤炭价格实行为期90天的国家临时监管。
同时,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和商业部下属的反垄断监管局根据2009年4月22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第242号决议批准的《国家对社会重要商品的价格监管程序》,采取国家监管和控制措施。通过的决定应从其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曾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