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0月20日开始,未成年人在通过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边境口岸时,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卡巴尔通讯社援引吉尔吉斯国家边防部门消息称,随着吉尔吉斯斯坦与哈萨克斯坦政府间《关于吉尔吉斯斯坦公民在哈萨克斯坦境内以及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通行》协议(2012年11月5日通过)于2020年8月18日达成的修订案的生效,两国边境口岸过境规则发生了变化。
自今年10月20日起,所有未成年人在通过两国边境时,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方可通行。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不再被视为有效证件。该规定同样适用于两国间民航航班。
不过,在该规定生效前,持出生证明过境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仍可在返回本国时使用出生证明作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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